淮政办〔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工作的通知》(信政办〔2022〕67号)精神,加快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确保省赋予县第二批8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到位,经研究,决定在县发改委、县科工信局等部门新增行政职权85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10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权力32项。同时,对第一批下放权限中缺乏承接条件的2项及第二批已取消的1项予以调整。
各单位要根据职权变化情况,同步调整权责清单目录和事项内容,并将新增的行政职权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并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同时,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持续强化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升效能,切实增强广大企业和群众的便利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1.决定新增的行政职权目录(共85项)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