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淮滨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 : 123-0202-2022-00001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成文时间 : 2022-02-17
发布日期: 2022-03-03 信息来源 : 政府办公室

淮滨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将法治思想作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谋划推进,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突破、在突破中深化,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1年度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基本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组织机构。2021年我县19个乡镇(街道)均已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法律顾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健全县乡两级政府组织协调机制,为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谋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谋划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印发《淮滨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政府建设10个方面38项重点任务及其责任主体。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全县巡察工作范围,加大对法治建设的督察力度,促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县政府及其各部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提升法治服务水平。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梳理县级政务服务事项2055项,乡级政务服务事项154项,村级政务服务事项33项,并纳入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录入完成率100%。2021年我县行政许可类即办件事项占比70%,行政许可类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例93.29%,网上办件发生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99.4%。对政务服务工作优化再造流程,在原有基础上实现减材料556个,减环节1591个。二是“互联网+监管”工作进展良好。成立工作督查专班,以日报告形式通报落后单位。今年以来,我县监管主项650项,监管事项主项覆盖率达到96%,子项覆盖率达到42.33%,推送监管数据2424条。三是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县委编办批复29个部门成立行政审批股室,以“局长走流程”活动为抓手,坚持“应进必进”原则,全县审批服务事项共2055项,进驻大厅事项100%,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四是开展“一窗”综合受理改革。制定联办实施方案,涉及联办的工程建设、企业开办、不动产牵头等单位先后建立了联办机制。初步梳理出“一件事一次办”清单(第一批)共15项,并有涉及的13个部门专人审批。五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出台《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滨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梳理出41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经市、县两级政府公示后,已全面推广。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及时调整了淮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同时,对本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具体分工,确保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稳定性、常态化。开展有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清理,并将清理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

  3.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扎实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均制定了实施方案,机构挂牌、人员“三定”等均已完成。

  (三)强化法治思维,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4件,其他文件10件,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规范性文件均按文件“三统一”原则进行备案,审查率和备案率均达到100%。

  2.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在制定重要涉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前,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发函等方式征求企业意见,提高企业参与度。2021年共审查2件涉企规范性文件,均按程序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听证,充分保障企业家参与权。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梳理”和“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坚持依法清理、全面清理,共开展3次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1次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74件。

  3.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规范合同审查流程,确保合同审查质量。共审查政府重要合同93份,出具法律意见书99份。

  (四)规范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规范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

  2.广泛征求意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征询意见,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规范,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3.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任5名资深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法律顾问研究会商,参与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五)严格规范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公正文明。

  1.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全县120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全省行政处罚法知识竞赛。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指导检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县政府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全县执法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进行公开。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确保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对全县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和重新审核确认,共确认行政执法主体50家(含19个乡镇、街道),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明确执法人员资格审查逐级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各行政执法单位“三定”方案锁定执法证数量。二是实行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杜绝不符合《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对工作岗位有所调整、不在执法岗位的持证人员予以清理,注销行政执法证58件、监督证3件。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2021年7月,邀请了省司法厅法律专家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培训,培训新申办行政执法证人员及执法骨干140余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为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奠定坚实的队伍基础。四是做好执法人员证件年审工作。组织全县1288名执法人员参与年审工作,对未通过年审的74人的执法证件回收注销。

  3.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2021年10月,对全县六大综合执法部门及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观看现场执法的方式对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淮滨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县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重点工作。认真做好服务型执法示范点培育工作,确定县公安交警大队作为我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全县服务型执法水平。

  (六)加强监督制约,构建权力制约协调机制。

  1.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政协监督。我县始终坚持把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探索建立归类办理、限时办结管理机制。县政府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依法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质询,认真组织县发改、市场监管、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中心等部门积极接受质询,监督政府工作部门履职尽责,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质量。认真研究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及时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2件,承办县政协委员提案117件。

  2.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行为。加大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面推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工作进行全面审计。

  3.完善社会监督。不断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交办督办和反馈回应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查处违法行政行为。

  (七)坚持权力透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推动我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在县政府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共发布764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宣传阵地,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收费、教育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今年共接收依申请公开11件,均已经按期依法答复。

  (八)聚焦和谐稳定,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学习“枫桥经验”,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通过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健全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调处化解网络,时效性和成功率进一步提高。全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361件,调解成功1353件。有效地预防或减少“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

  2.切实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豫政〔2020〕33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豫政〔2020〕3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通知》(信政〔2020〕21号)文件精神,积极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豫政〔2020〕33号、信政〔2020〕21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通知》(淮法政办〔2021〕1号)文件,明确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县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并调整充实行政复议机构人员编制。二是加强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力度。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促使双方和解,化解行政争议,贯彻了依法行政理念,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共接收行政复议申请19件,受理18件,不予受理1件,现已审结12件,其中6件均为调解结案,5件维持结案,1件撤销,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三是大力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接收行政应诉案件17件,一审案件10件,二审案件5件,再审案件2件。将《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纳入县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学法议题,严格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2021年开庭审理案件中县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75%。

  (九)强化学法用法,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印发了《淮滨县2021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淮政办〔2021〕3号),明确学法的方式和内容,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倡树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以制度建设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2021年按照学法计划共开展6次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分别学习了《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行政处罚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确保了每季度至少1次。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执法单位法制股负责人、执法骨干参加《行政处罚法》、《河南省行政处罚听证办法》、《宪法》等学习培训会,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严格执法和全民守法相结合,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平台开展普法宣传。二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6个法治主题公园,20个法治文化广场。三是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已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四是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1533人,在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推进村民自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认真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组织编写疫情防控典型司法案例,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民企“法治体检”等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复工复产企业现场解答法律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依法防控、依法行动、依法行事的法治思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但距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足,依法推进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有待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执法监督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法制队伍力量仍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县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制定针对性措施,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县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快推进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制度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严把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关。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拓宽公众参与范围,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审查关,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中的积极作用,筑牢决策“防火墙”。

  (三)打造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对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择优录用,把严进口关。制定执法岗位调整办法,对不适宜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畅通出口。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责要求,分层次、有重点地研究和制定专门培训、定期培训制度,在培训形式上,采取集中与分散、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探索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机制,积极推进诉源治理,规范征迁工作过程中的行政行为,降低应诉案件数量。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依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五)配齐配强政府法律顾问。加强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法制审核人员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实现全覆盖。督促各单位制定法律顾问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选优配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

  (六)强化督察考核。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更好发挥考评的“指挥棒”功能,进一步完善法治督察考核工作机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相关制度,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要点指标体系开展督察考核,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2022年 2月17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3/09/04 08:3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