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
决定免去:
吴汤宝同志淮滨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士才同志淮滨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 玲同志淮滨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卢 照为淮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伟为淮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刘 娟为淮滨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孙继浩为淮滨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淮滨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