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公网安备 41152702000118号
豫ICP备09002785号-3标 题: 淮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23-0000-2022-00005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成文时间 : 2022-07-04 |
发布日期: 2022-07-04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公室 |
淮防办〔2022〕65 号签发人:李栋
各分指挥部,各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所,县直各单位:
受3号台风“暹芭”和低层急流共同影响,淮滨县气象局7月4日18时发布雨情信息及短时临近预报,我县境内有降雨云团,向西北移动,过去3小时我县出现了雷阵雨,雨量分布不均,并伴有局地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降水量较大的站点有谷堆乡85.1毫米、期思镇76.3毫米、张庄乡76.2毫米,最大小时雨强为期思镇60.0毫米/小时,预计未来三小时全县将出现雷阵雨天气,并伴有局地短时强降水、7-8级雷暴大风。
按照《淮滨县防汛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要求,县防办与应急、水利、气象、城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2年7月4日18时启动防汛Ⅳ应急响应。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各级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会商研判,突出抓好河流、中小水库、城市内涝薄弱环节,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和人员避险转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措施:
1.气象部门要加强对天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发布短时临近预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会商,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按照职责做好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应对防范工作。
2.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河流、水库的巡查、排险和加固等防御工作。
3.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地下空间、涵洞等易积水点的巡查和防护,提前做好城市涝水抢排准备。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道路、桥梁、涵洞等事故易发路段巡查力度,加强对积水地段的交通疏导,根据路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行人、车辆安全。
4.应急、住建、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关注雷暴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指导和督促各类生产企业、建筑施工和户外作业现场,各类危化企业要检查避雷设施,落实雷电防范措施,及时排险除险,谨防雷电灾害事故发生;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加固围板、棚架、露天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保障易受大风、雷击影响的设备设施和场所的安全;注意塔吊、脚手架等高空作业,严防发生坠落、坍塌等事故,必要情况下停止室外作业。
5.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部门要做好设施设备检测和维护工作,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巡视和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各类管线、设施设备平稳运行。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社会宣传引导,提醒群众做好降雨天气安全防范。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和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范避险意识。
6.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关紧门窗,妥善安置室外搁置物和悬挂物,应减少出行,加强自我防护。远离高压线、电线杆、大树、棚架、广告牌等易被吹倒的物体,以防高空坠物、触电、树倒等造成生命财产损失。降雨天道路湿滑,驾车外出时请注意减速行驶,防范降雨天气造成视线不良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7.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县水利局每3小时报告一次洪水预报结果。县应急局每日18时报告洪涝灾害造成损失情况。县防指其他有关成员单位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工作动态。洪涝灾害影响乡镇(街道)每日18时向县防指报告事件进展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防办联系电话:7726889)。(邮箱:hbxfxkh@sina.com)。
淮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
淮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