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公网安备 41152702000118号
豫ICP备09002785号-3标 题: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淮滨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实施方案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23-1405-2022-0002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成文时间 : 2022-11-11 |
发布日期: 2022-11-17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公室 |
淮政办〔202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淮滨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淮滨县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信政办〔2022〕55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稳住经济大盘,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到2022年底,全县市场主体达到43231户,年均增长20%以上。
二、具体措施
(一)优化营商环境。
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打造涉企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线上只登“一张网”的服务模式;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实行“容缺办理”“区域评估”“联合审验”服务机制;推动疫情防控与企业生产双线嵌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依法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
推行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扶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发展,简化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材料、流程、环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三)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协同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先照后证”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行“企业开办+N”服务举措;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
(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税降费、社保费缓缴、减免房屋租金、降低水电气暖使用费用等政策措施,多方降低生产成本。
(五)加大创业援企支持力度。
加大创业支持力度,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实施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六)畅通融资渠道。
推广普惠小微贷款,继续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推行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加大融资帮扶力度,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为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作用,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
三、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要全面清理排查辖区市场主体情况,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跟踪监测,积极推动本辖区市场主体发展任务的落实。县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发改委分别牵头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的培育壮大工作,县财政部门要落实各项降费奖补政策,及时拨付奖补资金。其他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落实好本部门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导考核。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推进机制,每半月对各部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并报县政府领导,通报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平台等各类宣传平台,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把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好、推广好,深入挖掘各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增长潜力,开发新的增长点,指导各行业实现市场主体增量提质。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