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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ICP备09002785号-3标 题: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淮滨县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23-1405-2023-0000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成文时间 : 2023-03-27 |
发布日期: 2023-04-12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公室 |
淮政办〔2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确保我县落实“两个责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根据《淮滨县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成立淮滨县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谷光亚(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余珂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赵明峰(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程 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强(县政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
李 昂(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简 虹(顺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纳(滨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阳(桂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涛(栏杆街道办事处主任)
慈 磊(赵集镇镇长)
陈炳亚(防胡镇镇长)
刘 坤(新里镇镇长)
刘 伟(马集镇镇长)
尹 奥(期思镇镇长)
孙裕民(芦集乡乡长)
周 锐(三空桥乡乡长)
张显坤(王家岗乡乡长)
熊璐瑶(固城乡乡长)
王 鹏(张里乡乡长)
刘海波(邓湾乡乡长)
任宇寒(台头乡乡长)
王 新(王店乡乡长)
马 炼(谷堆乡乡长)
林 峰(张庄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李昂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日常工作;负责研究部署、统筹指导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政策措施;督促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对各级包保干部落实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履职尽责、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督导。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