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淮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3-1405-2023-00008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成文时间 :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信息来源 : 政府办公室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淮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淮政办〔2023〕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淮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淮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谷光亚(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主任:吴正宇(县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丁丽(县卫健委主任)

  委 员:程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娟(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张中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柴明毅(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符晓健(县发改委主任)

  杨帆(县教体局局长)

  陈士才(县民政局局长)

  杨树海(县财政局局长)

  吴汤宝(县人社局局长)

  陈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树峰(县住建局局长)

  邢伟(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玉发(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昆鹏(县交运局局长)

  鲁付森(县商务局局长)

  简洪明(县水利局局长)

  朱家福(县文广旅局局长)

  李昂(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金勇(淮滨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郑烽光(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王勇(县市发中心主任)

  张洪震(县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刘 庆(县淮河文化园区党组书记)

  董继刚(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仁地(县法院副院长)

  符宏(县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张毅(县卫健委副主任)

  简 虹(顺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 纳(滨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涛(栏杆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阳(桂花街道办事处主任)

  尹 奥(期思镇镇长)

  刘 伟(马集镇镇长)

  慈 磊(赵集镇镇长)

  陈炳亚(防胡镇镇长)

  刘 坤(新里镇镇长)

  任宇寒(台头乡乡长)

  熊璐瑶(固城乡乡长)

  马炼(谷堆乡乡长)

  张显坤(王家岗乡乡长)

  孙裕民(芦集乡乡长)

  周 锐(三空桥乡乡长)

  林峰(张庄乡乡长)

  王鹏(张里乡乡长)

  刘海波(邓湾乡乡长)

  王 新(王店乡乡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丁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淮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淮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履行职责,分别作好以下工作:

  (一)各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管理、科学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基本方针,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

  爱卫组织机构健全,有分管领导、专(兼)职人员。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有工作经费。

  按照县爱卫会统一部署,组织本系统本单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建立单位“门前三包”和内部卫生责任区等长效管理制度,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卫生设施完善;积极开展卫生评比创建活动;开展经常性控烟禁烟活动,有健康教育专栏,办公场所有禁烟标志。

  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有效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落实工作任务。

  按照健康城市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要求,组织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月、节假日义务劳动及公益活动;积极履行成员单位义务,主动配合县爱卫办各项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把爱国卫生工作重大问题纳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协助组织、协调全县爱国卫生工作重大活动。审核、把关县政府有关爱国卫生工作文稿。协调县政府领导指导检查爱国卫生工作、参加全县爱国卫生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县委宣传部:把爱国卫生工作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高中华民族文明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活动规划。将爱国卫生工作成效作为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督促指导县文广旅局和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做好爱国卫生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县发改委: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县财政局:把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参与研究制定财务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必须的经费支持;加强对爱国卫生经费的监管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工作。

  县卫健委:牵头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健康淮滨行动。强化覆盖全民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组织开展卫生创建和健康细胞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协助县政府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蔓延。对爱国卫生重点工作实行考核管理。

  淮滨生态环境分局:监督管理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医疗废弃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等污染防治,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县城市管理局:加强县环境卫生法制建设、执法监督检查;制定全县市容环境卫生及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使县城规划合理,城区主、次干道硬化,路面平整。负责卫生县城创建中市容环境卫生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实;下水道网覆盖率≥80%,无堵塞现象;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清洁卫生;有清扫保洁队伍,主要街道不低于12小时保洁。城区垃圾袋装化覆盖率≥80%,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贮存、运输,密闭清运率达到100%,县城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维护城乡环境的整洁美化,卫生责任制落实,街容街貌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涂乱画、乱摆摊点现象。指导并监督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城区河道水体的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按要求实施城镇亮化工作,路灯亮灯率≥95%。

  县教体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中、小学健康教育开展率达100%,中小学生的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90%,个人卫生习惯良好。普及卫生知识,培养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改善学校教学条件和卫生设施,净化、绿化、美化学校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卫生宣传活动;城区学校达到无旱厕。

  县文广旅局、县融媒体中心:指导和参与全县健康教育、卫生知识的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典型的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指导监督文化娱乐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县融媒体中心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播放卫生防病公益广告以及环境、生活等方面与健康、卫生防病、吸烟有害健康等相关科普知识宣传。

  县住建局:督促指导建筑工地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建筑物料、施工泥土不得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工地噪声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组织指导、督查下属单位落实爱国卫生工作,把好农村新(翻)建住房无害化厕所配套建设关。抓好各类物业管理小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督促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制定社区物业管理规定,并加强监督和指导。

  县市发中心:抓好城乡集贸市场、沿街集市摊点的卫生管理,废弃物收集处理,搞好市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协助做好发生重大疫情时市场的管制工作;抓好集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县交运局:做好车站的卫生管理,抓好车站卫生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及公交车辆的卫生管理。

  县公安局:指导、督促全县公安机关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调查、严肃查处阻碍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查处利用交通设施设置的非法广告。严肃查处三轮车等违法经营行为,主要街道设置限停标志,防止乱停乱放。

  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知识培训,严格城区广告内容监管,确保城区无烟草广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抓好健康类知识产权保护。

  各乡镇(街道):认真抓好居民小区和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和卫生管理工作,城区内禁止放养家禽家畜,各出入口及城乡结合部干净整洁,无围城垃圾,树木、草坪,无废弃物飘挂。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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