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淮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3-1405-2023-00010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成文时间 : 2023-04-28
发布日期: 2023-04-28 信息来源 : 政府办公室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淮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淮政办〔202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通知》(豫政办〔2023〕3号)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信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信政办〔2023〕15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淮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清单规范实施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的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制定的实施规范,细化本部门实施规范。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于2023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肃清查整治在清单之外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许可的行为。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三、做好清单实施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配强配齐审改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编制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重要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附件:淮滨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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