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公网安备 41152702000118号
豫ICP备09002785号-3标 题: 淮滨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淮滨县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 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23-0201-2023-0000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成文时间 : 2023-02-26 |
发布日期: 2023-03-09 | 信息来源 : 政府办公室 |
SHBD-2023-ZF002
淮政文〔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淮滨县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及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锚定“两个确保”。对标“十大战略”,持续落实“1335”工作布局,深入推进“1455”实施路径,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务实重干的工作作风,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健全政策落实推进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加强跟踪调度,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节点化推进,确保取得实效。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解读、业务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根据政策内容和操作实际,及时出台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确保政策落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与“万人助万企”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政策措施精准直达企业、强力护航项目、高效赋能产业、温暖惠及民生、兜牢安全底线。县发改委要按照“落地有节点、进度有形象、质量可核查”要求,建立政策措施落实跟踪评估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政策纳入免申即享清单,加大调度力度,加密调度频次,尽快尽早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各单位、相关部门要按照清单台账要求,每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县发改委办公室,由县发改委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联 系 人:任迪业 联系方式:17666551650
电子邮箱:hbxfgwbgs@163.com
淮滨县人民政府
2023 年2月26日
淮滨县大力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稳定
向好政策措施
一、全面释放消费潜力
(一)稳定大宗商品消费。
1.开展2023淮滨购车优惠大让利活动,实施“以旧换新”“好车贷回家”金融促销、税收优惠等活动。落实促进汽车消费的惠民政策,将购车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对在省内新购汽车按购车价格的5%给予消费者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0元/台,由省财政和市受益财政各补贴一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2.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替代,培育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公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向干线公路服务区和县域延伸,2023年底前建设一座集中式充电示范站。(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商务局、发改委、交运局、财政局)
3.支持扩大家电、家具等大宗商品消费。采取对智能电子产品和家用电器产品消费进行补贴或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将省财政对各地实际财政补贴支出按不超过30%给予奖补政策延续至2023年3月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商务局)
4.积极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全面落实16条金融支持等一揽子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取消不必要的需求限制,优化二套房认定标准,鼓励商品房团购,多措并举释放住房需求。采取发放房票、购房补贴、契税补贴等方式,支持人才购房落户和城乡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需求。(责任单位:县房产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二)加速恢复接触性消费。
5.加快五洲国际商贸城、农产品物流产业园一期等项目建设,搭建消费平台,创造消费场景,塑造“淮滨八点半 美好夜相伴”城市夜经济品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市发中心、文广旅局、顺河街道)
6.落实国家关于旅行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最新防疫要求,加快恢复文化旅游市场。加强景区景点服务设施设备运维管理,保障游览活动顺畅、安全。跨省旅游经营活动不再与风险区实施联动管理,按需求为团队游客提供核酸检测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
7.对旅行社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
8.落实“四季河南”主题营销产品筹划工作,参与“全球文旅创作者大会”等活动,开展“信阳人游河南”系列文旅消费惠民活动,鼓励旅游景区、旅游饭店利用周末和节假日开展各类优惠活动。开展发放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等消费券活动。打造淮河文化IP,叫响“慢游淮滨·读懂淮河”品牌。推动兔子湖片区文旅综合体等13个文旅融合项目建设,叫响面炕鸡、麻里贡馓等信阳菜淮滨品牌。(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商务局、淮河文化园区、相关乡镇)
9.鼓励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会统筹工会经费,按不超过500元/人次的标准,以文化、体育、餐饮、交通等服务消费券形式发放,消费券核销对象以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10.完善无接触式服务配套设施,制定相关建设指引,引导规范社会资本在社区、医院、商务楼宇等公共场所建设外卖配送柜、快递柜等,保障终端配送顺畅、安全。健全城乡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农村消费升级和农产品上行末梢循环。(责任单位:县商务局、交运局、邮政公司、房产服务中心)
(三)积极培育发展新型消费。
11.加大生活服务新场景开发力度,利用国家、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一批服务业数智化升级示范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为服务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更新改造提供低息贷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务局、文广旅局、民政局、金融服务中心、人行、财政局)
12.引导批发零售企业举办线上促销活动,加快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逐步完善电子商务生态体系,支持电商、制造企业探索发展“多频道网络(MCN)+品牌工厂”、反向定制(C2M)等融合模式,鼓励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13.组织开展农产品、终端消费品产供销对接活动,开展政府“牵线搭台”、企业“牵手合作”和信阳淮滨味道馆展销等活动,协同解决产品滞销、货源组织等堵点问题。指导商贸企业增加生活必需品备货量,全力保障市场供应,有序重启重点节会、展会,支持企业举办让利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市场供需两旺。(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工信局)
14.实施精品商业街区提升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打造4条夜经济商业街。通过数字赋能、商旅文体融合等打造一批特色消费新场景。(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五)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15.实施重点项目300个以上,其中,省重点项目15个以上,进入省“双百工程”不少于2个,市重点项目100个以上。进一步加大招大引强力度,谋划争取中央内预算资金和专项债资金对重大项目的支撑,争取更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16.实施扩大有效投资重大项目攻坚计划,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服务业、现代综合交通体系、绿色低碳高效能源、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保、新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10大领域,建立任务台账,落实推进责任,力争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80亿元,助力全市全年完成固定投资22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17.滚动开展“三个一批”活动,积极办好市里举行的“三个一批”项目暨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观摩活动,健全重点项目领导分包、专班推进、“五部五比五赛”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调动全县项目建设积极性。确保2023年工业投资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科工信局)
18.建立县本级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机制,印发实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指引,全面提高项目包装质量和成熟度,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六)拓宽项目建设融资渠道。
19.加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等领域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20.建立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协调机制,统筹用好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各类政策资金,集中支持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快建设、早投产,尽快发挥投资效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人行)
(七)全力稳住房地产投资。
21.将商业银行“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配套贷款实际投放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的激励因素,并适当提高权重。参照省市级做法,在开展竞争性财政资金存放时,适时将商业银行对“保交楼”专项借款项目配套贷款投放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强化工作激励。(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
22.支持县国有企业增强实力,撬动社会资金共同设立房地产纾困基金,推动化解问题楼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淮河港产城公司、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
23.加快解决房地产企业政府欠款问题,厘清和房地产企业关联的施工企业债权债务关系,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清偿措施。采取新增财力、置换债券、盘活存量资金资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加快偿还政府欠款,增加房地产企业流动性。(责任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房产服务中心、科工信局)
24.引导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行使职权的基础上,准确、灵活把握查封、扣押、冻结尺度。对“保交楼”项目慎用强制措施,严禁超标的保全财产;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要采取活封形式,不能影响“保交楼”项目复工续建。(责任单位:县法院、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
三、持续培育壮大新动能
(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25.推动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各类创新平台载体,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建设省、市级研发平台。(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6.加快构建标准化双创载体体系,加快推进双创基地及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放大创业带动就业乘数效应,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27.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树标引领行动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春笋”计划,强化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6家以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8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
28.积极推动重点产业链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加快纺织科技创新中心、智能服装创新中心等项目建设,创建河南省固态酿造发酵重点实验室,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
29.积极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培育省级创新平台2家,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5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家以上。(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教体局)
30.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企业、院校建设试点,调整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推进淮河纺织服装产业学院和县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力争打造成为省级职业教育专业品牌。(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1.推进招才引智,积极参与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中国·河南科技创新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精准引进高层次创新型领军人才和团队。继续实施“万名学子回归工程”和“返乡就业创业计划暨雁归来”工程,吸引返乡就业创业0.8万人以上,推动淮滨籍外出人员回归。(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科工信局)
32.优化银行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行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长8%以上。(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科工信局、人行)
(九)加快传统产业升级。
33.巩固提升食品、轻纺等优势产业,丰富服装、制鞋、家居、工艺美术等终端产品供给,积极推进酒业、造船业、纺织业等升级转型,做大做强做优“一纺两造”,全年实施工业强城重点项目113个,完成投资350亿元以上。采取通过贴息、补贴等手段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商务局)
34.深化“双联盟”促产业发展模式,培育壮大26个特色产业,打造“食尚信阳、道地食材”淮滨品牌。做强养牛大县培育县、奶业重点县,新建一批规模肉牛养殖基地,建成蒙牛集团奶牛养殖基地,建设蛋鸡养殖全产业链产业园,扩建湖羊养殖基地,推动农产品加工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张庄乡、王店乡)
35.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奖补资金,支持重点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强化重点行业能效标杆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科工信局)
(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36.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加快建设5G工业互联网平台,大力发展智能穿戴,进一步推动纺织服装产业与前沿科技对接,加快推进豫南(淮滨)智能织造基地、智能服装科创园等项目,新增上云企业30家。(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招商服务中心、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37.深化与中船重工、中船研究机构合作,推动船舶制造产能和技术再升级,建设内陆临港船艇装备制造产业园,实现产值40亿元。(责任单位:县造船产业集聚区)
38.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开展循环经济特色园区创建,推动实施一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项目。(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改委)
39.做强五粮液专用弱筋小麦种植基地,支持五谷春酒业振兴发展,推进蒙牛现代化智慧牧场项目落地,带动绿色食品全产业链高端化发展,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0亿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科工信局)
(十一)完善开发区产业生态体系。
40.深化“三化三制”改革,科学有序推进开发区扩区调规,建立亩均投入产出综合评价体系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机制,完成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确保产业用地不低于60%。(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
41.实施开发区跨越发展行动,研究制定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开展产业转型示范开发区创建。(责任单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42.积极落实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4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担保机构扩大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成本,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科工信局、文广旅局)
44.政府采购工程要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按照统一质量标准,2023年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要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增加中小企业合同规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
(十三)强化金融支撑保障作用。
45.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包括通过延期还本付息形成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人行)
46.提高银企对接频次和效率,保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持续快速增长,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力争 2023 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续贷和信用贷款占比较 2022 年提高,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总体较 2022 年有所下降。(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
47.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支持,对2023年3月31日前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行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
48.加强“银社互动”,对2022年用工在20人以上(含20人)且未裁员,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业企业精准投放低息信用贷款。(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金融服务中心、人行)
(十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49.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常态化开展产销、产融、用工、产学研“四项对接”活动,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库,实施“百企倍增”行动,扶持20家规上企业。(责任单位:县科工信局)
50.实施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计划,建强上市后备梯队,畅通上市“绿色通道”,落实上市挂牌奖补政策,强化债券、基金等配套投融资服务,推动科创企业、绿色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
51.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落实中央资金支持政策,进一步促进“小巨人”企业的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科工信局)
52.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五、着力稳定外资外贸
(十五)稳定对外贸易。
53.谋划发展口岸经济。推动信阳淮滨水陆复合型国际陆港建设,与信阳明港机场联动发展,构建“公铁水空”立体交通网,开通跨区域大型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全力推动信阳(淮滨)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责任单位:市港务中心、县发改委、交运局)
54.持续扩大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覆盖面,对纳入年出口300万美元(含3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统保平台的,保费全额补贴;纳入300万-600万美元统保平台的,保费补贴80%。对企业自行缴费投保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出口信用保险的,最高补贴实际缴纳保费的50%。(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55.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管理体系认证、境外产品认证等,最高补贴实际发生的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费用的70%。(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56.积极设立出口退税资金池,资金池有效运转一年后,积极争取并运用好省财政资金支持,积极开展“外贸贷”业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商务局)
57.落实对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的净展位费、人员机票费实施分类补助,最高补助90%。(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58.支持企业参与贸易救济案件应诉,对已形成初裁或后续裁定结果的应诉项目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按不超过实际支出的8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59.积极服务好企业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海外仓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对评为省级海外仓示范企业的,帮助争取省级最高500万元支持。对认定的省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帮助争取省级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十六)精准招商引资。
60.进一步激励中介机构,积极委托具有丰富招商资源的专家智库、咨询机构、基金公司、行业商协会开展协作联动招商,对促成引进符合条件外资项目的,按规定落实委托招商奖励。(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61.编制发布《淮滨县外商投资指引》,研究细化外商投资生活及人才保障、会展活动举办等配套政策,持续提升政策可操作性,最大限度释放外资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
62.谋划实施对欧合作专项行动,组织全县优质外资外贸企业,积极参与外资企业圆桌会、跨国公司中原行、卢森堡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省级外资外贸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发改委)
63.鼓励存量外资企业使用境内利润增资或新设企业,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积极争取省财政对到位资金额每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
64.组织全县优质外贸企业,参与省级各类重大外资外贸活动、论坛;积极参与省、市级层面重大招商活动,谋划筹办县级重大招商活动10场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招商服务中心、科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七)保持就业稳定。
65.持续深化“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高质量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实施人力资源品牌示范培育创建行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1.1万人以上,打造“淮滨工匠”品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66.加大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城镇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67.积极推动劳务输出扩面升级,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实施“返乡就业创业计划”暨“雁归来”工程,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维护大龄农民工就业权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68.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县按1∶1比例分担。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范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69.对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货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力度并纳入普惠小微贷款管理。(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
(十八)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
70.实施托育服务能力提升倍增行动,2023年新建、改扩建4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总投资550万元,新增学位630个。持续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双减”政策,加快实施海亮集团课后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卫健委)
71.普惠发展医疗卫生,加快县医健集团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深层次运行。支持县医院创建“三级”医院、县中医院创建“二甲”医院、县三院创成“二级”医院。(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72.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敬老院转型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织密民生保障网。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700户。(责任单位:县社会救助中心、民政局)
73.指导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深化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服务、精准保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74.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统筹推进居民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完善落实粮食、成品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储备调节机制,有效保障市场供应,防止价格大起大落。(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十九)强化能源和粮食安全。
75.全力保障电力供应。严格地方风电场、光伏发电厂同质化管理,最大限度发挥顶峰能力。精准电网运行控制,强化负荷预测管理。聚焦中央空调、公共照明、5G基站、充电桩等分布式批量控制负荷,建立可调节负荷资源库,充分挖掘负荷侧潜力,确保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可靠、安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科工信局、供电公司)
76.建设煤炭应急保障机制,推动淮滨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提高煤炭储备能力水平;大力发展绿色新能源产业,实施龙山20万千瓦风电和淮滨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分布式屋顶光伏整县试点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新能源发电规模。(责任单位:市港务中心、县发改委)
77.加强粮食和能源储备基础设施投资,争取财政或国债资金,推进淮滨台头国家粮食储备库等粮食仓储库物流企业新建仓储设施和仓房功能提升、成品汽柴油应急储备库及配套设施、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库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78.分类分区域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提质改造,高质量完成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设计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加强耕地地力保护,筑牢粮食生产根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
79.落实产粮大县、小麦、稻谷目标价格等补贴政策,精心组织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财政局)
(二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
80.加强基层“三保”资金调度和库款监测,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建立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分类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1.健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着力出清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风险。严格落实金融机构和企业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金融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提升科学监管水平,盯紧高风险机构、重点人员,补齐监管短板,扎牢监管笼子。(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人行、银保监组)
82.聚焦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自建房、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科工信局、公安局、交运局、消防救援大队)
83.加大金融、房地产、非法集资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做细做实信访维稳工作,最大限度解决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住建局、房产服务中心、公安局、信访局)
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