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县公安局机构职责
索 引 号 : QG070-0202-2021-00012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成文时间 : 2021-11-23
发布日期: 2021-11-23 信息来源 : 公安局

县公安局机构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县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四)为全县公安机关提供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

  (五)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和直接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六)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和侦破、处置全县重大刑事案件、县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九)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作、大型经贸活动、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活动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二)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负责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十五)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打击、防范和应急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公安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警令部

  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文件,承办会议;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警种对重大紧急警务的处置;负责对全县公安工作的组织落实和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全县公安调研、信息、统计、机要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史志等工作;负责对外警务合作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电话:0376-7126811。

  (二)政治处

  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民警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局警衔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和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务、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电话:0376-7126834。

  (三)审计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全县公安系统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的审计监督;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县公安被装的计划、发放,组织分配公安装备物资;负责县公安局经费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申报、分配、管理公安业务经费及其他专项拨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保卫、财务、警务保障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电话:0376-7126836

  (五)法制室

  指导、组织、规划、协调全县公安法制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执法工作;审核、审批各类需要办理的案件;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和国家赔偿;承办涉及公安机关的提案、建议的答复。电话:0376-7127013

  (六)宣传股

  宣传公安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宣传公安工作开展情况和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电话:0376-7126918。

  (七)控告申诉股

  指导检查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处理、查办信访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接待处理群众来访;研究全县公安信访工作动向及对策。电话:0376-7127315。

  (八)信息通信股

  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和其他通信资源管理工作;负责保障公安信息通信的正常运行。电话:0376-7126810。

  (九)警卫股

  指导全县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警卫对象、重要外宾来淮滨县或途径淮滨县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大型集会、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出入境管理股

  负责对持有普通护照的外籍人员、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人员及本县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外籍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行政审批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承担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和相关审批事项的报批工作。

  三、直属机构

  (一)淮滨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掌握分析全县刑事犯罪情况,及时提出加强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措施;组织指导全县刑事侦查工作、预审工作和刑事技术建设。内设4个股室中队。

  1.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指挥、调度;负责各项刑侦业务、队伍建设的规划、督导、总结;负责支队政治思想工作和事务管理;负责刑侦调研、刑侦信息及文秘工作等。

  2.第一中队:负责对全县盗窃案件、重大案件及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重大流窜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全县刑事犯罪信息的建设、管理应用及追捕逃犯工作。

  3.刑事科学技术室:负责犯罪现场勘查、物证检验鉴定、疑难物证的复核鉴定等刑事技术工作。

  4.情报资料室:负责对全县刑事犯罪情报的收集、情报质量评估、信息整合处理、管理和使用。

  (二)淮滨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指导和参与全县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车辆安全检测等工作,内设5个股所中队。

  1.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和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交通管理信息;负责文秘、督办查办工作。

  2.交通秩序中队:负责交通秩序规划、控制和管理工作。

  3.车辆管理所:负责全县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工作。

  4.交通事故处理中队:负责指导全县重大、疑难交通事故的预防、处理和交通事故案件复核工作;负责交通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5.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负责指导、参与公路巡警在公路上实行统一执法。

  (三)淮滨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承担指导、协调全县治安管理的责任。主要负责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承担公共场所、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大型活动安全保卫、保安服务业管理、人口管理、派出所建设、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及101种刑事案件的指导、协调和办理;负责对危险物品、枪支弹药和特种行业的管理工作。内设5个股室中队。

  1.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治安部门的调查研究、情报信息工作,掌握全县治安管理工作综合情况;负责本大队文件、会议材料的起草工作。

  2.户政管理股:负责户籍管理;指导全县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居民身份、人口信息管理和征兵政审工作。

  3.基层建设中队:负责指导全县派出所基础业务;指导辖区治安秩序管理、重点人口管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4.治安管理中队:负责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品管理工作;维护重大活动的秩序安全保卫工作;负责重大突发治安事件、治安灾害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扫黄打非”、禁娼禁赌等其它涉及公共治安秩序的工作。

  5.案件侦查中队:指导并参与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全县治安行动队等建设。

  (四)淮滨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规律、特点、状况,组织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直接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内设4个股室中队。

  1.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收集、反馈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信息;负责本大队日常行政事务。

  2.第一中队:负责受理案件的举报、立案审核、移交起诉等工作;负责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中47类案件的侦查工作。

  3.第二中队:负责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危害税收征管罪中28类案件的侦查工作;

  4.反假币中队: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反假币案件的侦查工作;承办由本中队侦办的反假币案件。

  (五)淮滨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掌握全县社会政治动态,研究拟订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案件、事件的处置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秘密力量建设,指导隐蔽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侦察工作。内设3个股室中队。

  1.综合信息股:负责收集、反馈危害国内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隐蔽敌情以及宗教、邪教等方面的情报信息;负责国内安全保卫侦察基础工作和文秘信息系统方面的工作。

  2.邪教犯罪侦察中队: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侦察和处置工作。

  3.案件侦察中队: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和国内政治稳定的各种破坏活动的侦察和处置工作。

  (六)淮滨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警务活动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

  (七)淮滨县公安局情报大队

  负责信息收集发布、情报质量评估、信息整合处理、方法模型建立、信息工具运用、综合分析研判、实战服务支持等情报工作。

  (八)淮滨县公安局反恐大队

  负责收集和综合分析研判涉恐情报信息,制定完善反恐怖预案;侦察和打击新疆“三股势力”中的恐怖犯罪活动;对在我县境内活动的国际恐怖组织开展涉恐案件侦办和线索核查工作;对在境外恐怖组织成员通过开展国际合作实施侦察、抓捕、遣返等工作;组织开展对涉恐重点人员的基础调查和侦察控制工作;组织、指导处置重大恐怖袭击事件、重大涉恐事件。

  (九)淮滨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

  负责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顺利进行,制止无理抗法、粗暴抗法和扰乱城市管理工作执法的不法行为。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实行县公安局和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享有独立办案和依法限制不法人员人身自由的权利。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参与对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工作人员的日常、年度考核和提出奖惩及提拔任用建议方面的工作。

  (十)淮滨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

  负责全县城区巡逻防控体系的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先期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暴力案件、灾害事故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应对暴力恐怖犯罪,担负攻坚、突击任务;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巡逻防控及维护稳定、处理突发事件工作。

  (十一)淮滨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卫、安全监察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提供犯罪案件证据。

  (十二)淮滨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负责杜绝罂粟的种植,掌握毒品吸食、传播的渠道和状况,做好全县毒品案件的查处工作。

  (十三)淮滨县公安局淮河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县境内淮河水利的治安管理和各种治安案件事件的查处工作。

  (十四)淮滨县公安局看守所

  负责县看守所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辖区在押人员的监管工作和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工作;配合预审的询问、检察院的检察起诉和法院的审判工作。

  (十五)淮滨县行政拘留所

  对被拘留人进行法制、道德教育;防止被拘留人逃跑、行凶、自杀和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

  (十六)淮滨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查处盗伐、滥伐等各类毁坏林木,破坏林地,危害陆生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案件;查处越权发放、买卖、伪造林业证件案件;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以及林区涉林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案件;查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稳定。

  (十七)淮滨县公安局电信诈骗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侦查工作;侦办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对电信诈骗案件开展研判,对正在被诈骗人员开展及时预警,对滞留境外的淮滨籍涉诈人员进行劝返,对已回国的涉诈重点人员做好稳控,开展宣传防范,提高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十八)淮滨县公安局留置看护大队

  负责大队民警、辅警的理论学习、教育训练、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承担纪委监委“走读式”谈话的看护任务;根据工作指令,安排调度民警、辅警执行看护任务;完成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派出机构

  淮滨县公安局共设置 21 个派出所机构:城关派出所、北城派出所、水上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王家岗派出所、栏杆派出所、固城派出所、赵集派出所、三空桥派出所、台头派出所、邓湾派出所、芦集派出所、马集派出所、新里派出所、防胡派出所、张里派出所、谷堆派出所、期思派出所、张庄派出所、王店派出所、麻里派出所。派出所受县公安局委托,具体实施县公安局在该辖区公安行政管理职能。

  单位地址:淮滨县乌龙大道中段

  单位负责人:唐猛 联系方式:0376-7126811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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