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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152702000118号
豫ICP备09002785号-3标 题: 淮滨县烟草专卖局2022年11月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 | |
索 引 号 : QG640-0000-2022-0000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成文时间 : |
发布日期: 2022-12-01 | 信息来源 : 烟草局 |
序号 |
执法机关 |
执法人员 |
执法对象 |
执法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决定 |
作出执法决定日期 |
1 |
淮滨县烟草局 |
王新民、 吴勇 |
彭天兵 |
行政处罚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4211.87元的罚款。 |
2022年11月3日 |
2 |
淮滨县烟草局 |
张俊 、李铁 |
陈强强
|
行政处罚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3897.54元的罚款。 |
2022年11月3日 |
3 |
淮滨县烟草局 |
杜建、 周峰 |
任博聪 |
行政处罚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941.82元的罚款。 |
2022年11月3日 |
4 |
淮滨县烟草局 |
翁金琰、 杨从建 |
崔润润 |
行政处罚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269.97元的罚款。 |
2022年11月14日 |
5 |
淮滨县烟草局 |
陈大淮、赵中良 |
朱焕旭 |
行政处罚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处以 134.3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