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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ICP备09002785号-3标 题: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123-0000-2020-00008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成文时间 : |
发布日期: 2020-12-23 | 信息来源 : 省财政厅 |
12月22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补助资金总额46.19亿元,其中,8亿元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30.9亿元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7.29亿元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
附: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