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公网安备 41152702000118号
豫ICP备09002785号-3标 题: 淮滨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 |
索 引 号 : QG490-0000-2022-00001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 成文时间 : |
发布日期: 2022-12-01 | 信息来源 : 扶贫办 |
淮滨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我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
豫财农综〔2021〕32号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7606万元
豫财农综〔2022〕7号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609万元
豫财农水〔2021〕108号 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199万元
豫财农水〔2022〕3号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部分)237万元
豫财农水〔2022〕26号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0万元
豫财农水〔2022〕33号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1679万元
豫财环资〔2021〕139号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58.8万元
豫财建〔2022〕84号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88万元
豫财贸〔2021〕111号 2022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613万元
豫财贸〔2022〕25号 2022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90万元
豫财农水〔2022〕29号 2022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968万元
豫财建〔2022〕83号 2022年藏粮于地藏粮于计专项(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中央基建投资40万元
豫财建〔2022〕94号2022年农业绿色发展专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基建投资2200万元
2.省级资金
豫财农综〔2021〕42号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2431万元
豫财农综〔2022〕7号2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543万元
豫财农水〔2022〕8号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资金31万元
豫财环资〔2022〕28号2022年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第一批)40万元
豫财建〔2022〕79号2022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省补助资金230万元
豫财农水〔2022〕49号 2022年省级财政第二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32万元
豫财农水〔2022〕56号 2022年省级水利发展资金15万元
豫财农综〔2022〕26号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345万元
3.市级资金
信财指〔2022〕89号2022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45元
信财指〔2022〕109号市级乡村振兴旅游发展奖补资金5万元
信财指〔2022〕125号2022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7万元
信财指〔2022〕265号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5万元
4.县级资金
淮财预〔2022〕1号2022年县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500万元
豫财环资〔2021〕138号 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68万元
豫财环资〔2022〕76号 2022年第二批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131万元
二、资金规模
根据《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文件精神,目前,我县共整合各级各类财政涉农资金40025.8万元。
三、分配原则
我县整合的涉农资金严格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规划跟着脱贫目标走、目标跟着脱贫对象走的原则,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分配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四、资金分配情况
2022年我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已依规对接到批复实施的项目,根据项目主管部门资金拨付请示和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批复,及时将项目资金下达到主管单位,详见附表。
五、监督电话
淮滨县扶贫项目监督电话:0376-7751735
淮滨县扶贫资金监督电话:0376-777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