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豫公网安备 41152702000118号
豫ICP备09002785号-3一、产业集聚区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淮滨县产业集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北至潼湖大道(东西向段),南至东湖北路(金谷春大道东段)和延昌街, 西至红云路和钟秀路,东至潼湖大道(南北向段)和立城大道(南段)。总规划用地面积约 1528.83 公顷。
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轻纺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积极发展相关配套产业。
用地构成:本次规划总用地1528.83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512.54公顷,水域及其他非建设用地16.29公顷。城市建设用地中,居住用地120.02公顷,工业用地856.83公顷,物流仓储用地50.5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59.26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4.32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7.44 公顷,绿地与广场用地154.16公顷。
二、产业集聚区管理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管理单位名称:淮滨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卢勇 联系电话:18238289777
通讯地址:信阳市淮滨县文化路东段南侧 邮政编码:4644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的名称:郑州大学环境技术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工 联系电话:0371-63888709-860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97号 邮政编码:45000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总体上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调查区域环境概况、企业现状和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并依据规划基本情况进行规划合理性分析。第二阶段是开展环境现状监测,对集聚区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进行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相关部门,征求专家及领导的意见并进行修改,最后报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Ø 您是否了解集聚区规划?
Ø 集聚区的建设是否会对您的生活工作产生不利的影响?
Ø 集聚区的建设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Ø 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Ø 如果集聚区的建设需要您搬迁至别处居住,您是否同意?
Ø 您对集聚区的建设有何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本集聚区管理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