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信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信政办〔202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为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顺利完成,县政府决定成立淮滨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司法局、发改委、县政务大数据局等单位牵头推进方案实施。
淮滨县司法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