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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各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委机关各股室:
现将《淮滨县2017年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淮滨县2017年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淮滨县2017年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附件3:淮滨县2017年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淮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31日
淮滨县2017年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是巩固扩大医改成果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分级诊疗、实现有序就医的重要抓手,对于建设健康淮滨、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医改办发〔2016〕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实做好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7〕16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健康淮滨为统揽,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落实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认同感,逐步形成有序的就医格局。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政策引导、部门协作、城乡统筹、家庭签约、分类管理的原则,以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优先签约对象,注重贫困人口、计生特扶对象签约服务的政策倾斜,创新服务理念,健全运行机制,注重有效签约,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功能定位。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签约服务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的制度性创新,由签约医生代表服务团队与签约家庭通过自愿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建立长期、稳定、信任的签约服务关系,并为签约对象提供便捷、贴心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三)目标任务。2017年底,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服务达到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每个家庭拥有1名签约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电子健康档案,形成长期稳定的签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四)签约对象。签约服务面向全体居民,重点对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居民。
(五)签约方式。在居民充分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的前提下,本着平等、利民、互惠的原则,以户为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方式,签约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等事项。家庭医生应根据本辖区居民意向和自身服务能力,合理引导居民进行签约。
(六)签约顺序。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顺序原则上,按照先签约农村贫困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再签约65岁及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残疾人、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再签约一般家庭的顺序实施签约。
(七)签约周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居民可选择续约、解约,或另选择家庭医生签约,签约后下一季度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履约。
三、服务模式
采取“签约医生+服务团队+支撑平台”的层级化签约服务模式,开展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一)签约医生。签约医生主要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和乡村医生等担任,支持鼓励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作为家庭医生为基层提供签约服务。签约医生负责日常签约服务工作的开展和实施,是居民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二)服务团队。签约服务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主要由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护士、公共卫生医生、妇幼保健人员、预防接种人员和乡村医生等组成。支持县级医院医师通过对口帮扶、多点执业等形式参加服务团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和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加强团队内成员合作,形成团队合力。
(三)支持平台。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选拔聘任一批县级公立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学理论扎实,临床技术操作熟练,有责任心,具有一定威望,从事临床工作的执业医师为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团队提供医学检验、影像诊断、协作医疗等方面的技术支撑和技术支持。
(四)信息支撑。加强区域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构建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通过远程影像、心电诊断和远程会诊、培训等服务功能,加强与上级医院医师和签约服务医生的技术交流,为签约服务提供信息支撑。逐步建立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服务互动平台,通过开通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手段,方便患者在线预约、在线咨询、健康管理、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在线支付等,增进医患互动,密切医患联系。
四、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向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员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三个方面。
(一)基本医疗服务。推行分级诊疗,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中西医诊治;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和合理用药指导;提供转诊和预约服务。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认真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65岁及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贫困人口、计生特殊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预防接种、重点疾病健康管理以及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要求,提供优先预约就诊、转诊绿色通道、慢性病长处方、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远程健康监测、特定人群和特殊疾病健康管理等综合、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指导帮助签约服务对象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并利用我县中医药优势,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管理服务方面的作用。
五、保障机制。
(一)服务经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共同分担。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签约居民除按现行医保政策支付个人承担部分外,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另行收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二)竞争激励。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激励机制,建立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绩效工资分配向签约服务的医务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将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维护群众健康的责任落实到家庭医生个人和团队。按照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应该承担的任务,将签约对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结果与团队成员的收入挂钩,鼓励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对成绩突出的团队和个人,以适当形式予以表彰、表扬和宣传。
(三)协助联动。按照县乡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分级诊疗要求,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与县级医疗机构相衔接的双向转诊机制,对签约对象在就医、转诊、用药、康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县级医院下转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为签约服务团队预留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专家号、床位等,方便签约对象优先转诊和住院。
(四)用药衔接。允许下转患者根据病情需要和医嘱备案使用非基本药物,保证下转病人在上级医院使用的部分非基本药物能够继续使用。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签约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政策,满足居民常用药品需求。
(五)队伍建设。依托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实施,提升签约服务能力,加强签约医生技能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鼓励医学毕业生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拓宽签约医生发展空间,落实偏远地区全科医生津贴补助政策,提升签约医生岗位吸引力。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托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云平台,实现签约服务系统化管理和医保结算数据实时同步,合理设置抗生素、激素应用和静脉输液等医疗行为控制节点,提高服务水平和管理效率。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卫计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全县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县直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技术支撑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强绩效考核。县卫计委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重点围绕签约率、签约服务率、贫困人口和计生特殊家庭签约率、重点人群签约率等核心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经费挂钩。县卫计委将定期不定期对签约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和签约居民满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进行考核。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利用各种信息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开展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重大意义,服务政策和服务内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和好处,广泛动员和积极引导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认知度和知晓率,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问责追责。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对工作中出现的“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彻底整改。对因逐利动机,导致居民不满意,提出强烈意见的,或流于形式、弄虚作假开展签约服务的行为,县卫计委将落实严格问责追责制度,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附件1:
淮滨县2017年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葛祖林
副组长:张 毅 蔡 健 王大富 吕荣亚 李 明 胡春明 马学义 李加强 王 凯 陈建国 崔洪贺 郭 青 赵兰民 丁泽昌 王子坤
成 员:孙永明 张 雨 杨广林 张振才 简海舰 白洪涛 费 雁 符 彬 张志超 郭晓溪 王 俊 王上朋 代炳红 张 刚 任远江
吴敬伟 赵炳武 周振京 马金锋 祁占坤 张 建 张林俊 章新成 李 辉 华明镜 王莫海 吴 伟 任行功 孟 胜 董西亮 李光生 葛浩生 华 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工作。